至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6∶4,全省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260所以上,在校生占当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0%以上。继续办好一批骨干专业,使我省职业教育总体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三)继续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要充分开发利用农村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的成人教育和扫盲后的教育要渗透职业教育因素。农村劳动力要通过职业教育,掌握一至二门实用科学技术。每个县的示范职业学校应设立有关农业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专业,并免试入学。要加强“三教统筹”,发挥农村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作用,大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四)积极发展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要贯彻“三改一补”的方针,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对部分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的改制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重点是调整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也可根据地方和行业的需要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专举办高职班作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充。逐步建立起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辐射粤东和粤西两翼,带动粤北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框架。
(五)加快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教育。1997年起,要在现有省(部)级或国家级重点技校中改组成立一批有专业特色的高级技工学校。至2010年,高级技工学校要成为我省培养高级技工、高级技师的基地,成为当地职业教育重要的综合培训中心,并办出几所在国内有影响的高级技工学校。
(六)要把提高职业技能作为职业教育重要的培养内容,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院)要落实“双证书”制度。要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技术等级考核,获得国家颁发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七)继续努力发展职业培训和开发劳动力资源,大力推进我省职业技能开发事业。职业培训是以就业、转业或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的非学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至2000年全省重点建设150个以上职业培训中心、重点实习场地。到2010年重点建设250个以上的职业培训中心和重点实习场地,形成覆盖全省各行各业的职业培训网络。
(八)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加强鉴定质量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建设,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工作,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许可证制度,建立覆盖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到2000年,职业技能鉴定网络覆盖珠江三角洲和中心城市,国家规定的100个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种),全部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至2010年,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涉及国家财产、人身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200个关键岗位、技术工种、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包括农村进入城市的劳动者,全部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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