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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库存发票编码和增加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库存发票
编码和增加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发[1997]318号 1997年11月12日)


各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为配合全省征管软件的开发应用,适应计算机管理发票的需要,现就库存发票编码和增加发票代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库存发票的编码问题。全省统一的征管软件要求发票要有统一的代码,而目前各地仍在使用的部分发票没有全省统一的代码,不望于计算机的管理和售票,为解决这个问题,全省统一没有代码的库存发票的代码编排方法作如下编排:
  (一)对目前仍使用的没有套印代码的普通发票,各地可按省局粤国税发[1997]210号、264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编排代码,代码中的年份批次统一用“960”代替。如:佛山市95年印制的常规式三联百位商品销售发票的代码为0609601133;广州市96年印制的常规式四联千位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发票的代码为0109601D44。
  (二)省局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电、供水专用)的代码编排:代号为3101的专用发票代码为4400943101;代号为3102的专用的发票代码为4400953102;代号为9701的专用发票的代码为4400973103(上述专用发票为供电专用);代号为4101的专用发票的代码为4400944101(供水专用)。
  (三)统一代码只作计算机售票用,不需印在发票上。
  二、由于发票换票证没有金额限制,全省统一以百万位来确定发票换票证的金额版面。例如:广州市98年印制的第一批三联式发票换票证的代码为010981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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