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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管理通告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管理通告的通知
(渝办发[1997]42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缓解交通堵塞,保障道路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改善重庆投资环境,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调查研究,认真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组织交通,实行改道分流
  缓解上清寺至江北红旗河沟一线交通堵塞,用交通标志引导江北一部分车辆分别在红旗河沟和黄泥滂两处分流,经过石门大桥往沙坪坝行驶。
  同时加强对沙坪坝循环道和石桥铺转盘的交通管理,彻底打通石新路、石小路,将石新路的巴山木材市场、石小路的马家岩建材市场迁往西物市场;
  迁移石桥铺转盘四周的车站。
  缓解南坪至菜园坝一线交通堵塞,引导川黔线方向进城的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一律经岔路口往李家沱长江大桥方向行驶。
  缓解中干道交通堵塞,充分发挥两江滨江路的作用,实施单向循环交通,引导往朝天门的中客车由小什字经打铜街往长滨路和嘉滨路通行,组织实施临江支路、沧白路的单向循环交通。
  开辟营运大、中客车专用车道,先在渝中区中干道和上清寺至江北红旗河沟一线试行。营运大、中客车只能在靠右边的大车道行驶,其余车辆在超车道行驶。涉及影响车辆靠边的行道树,市园林局和渝中区市政绿化局要修剪树枝、移植行道树。实施上述措施,分别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公用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和渝中区市政绿化局,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二、修建人行过街通道,实现人车分流
  尽快在城区急需人行过街通道的地方修建一批人行过街通道,由市政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在1998年3月底以前完成。市规划局要对下一步改善交通状况向市政府提出规划方案,从根本上改变交通拥阻现状。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计
  整顿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堵塞期间,要新设交通标志,新规划交通标线,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先期划拨给市公安局100万元。今后新建、改建道路和城市开发片区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要纳入工程预算,与工程同步建设和验收。完善全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道路挖掘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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