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宣传贯彻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 1998年2月13日)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于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6次常务会议发布,从98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一个重要配套规章,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房屋权属管理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对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此,必须切实搞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并确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立房屋产权管理法规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认真执行《办法》,不断提高全社会房屋权利人法律意识为目的,以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为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重点抓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主要内容
1、学习和宣传《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地位和作用;
2、学习宣传《办法》的内容,认真理解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和法规条文的具体含义;
3、宣传《办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内在联系;
4、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后执行贯彻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三、方法步骤
1、召开会议进行宣传贯彻;
2、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导(电视、广播、报刊);
3、组织宣传车及专业人员上街宣传、咨询、散发传单;
4、在主要街道场所张贴、悬挂《办法》宣传标语、口号;
5、印发《办法》及辅导学习资料;
6、举办不同层次和对象的《办法》学习班;
7、进行《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8、抓紧《省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配套法规的出台,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
宣传贯彻活动从98年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大体为一年时间,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