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治理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治理活动的通知
(深府办[1998]28号 1998年3月2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和全省发生了多起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其中大部分事故发生在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特别是车间、仓库、宿舍同在一栋楼内(以下简称“三合一”)的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性较高的企业。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在近期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市公安消防局会同市劳动局、农业局、工商局、经发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对我市“三合一”企业进行专项治理。
  二、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劳动局、公安消防局等部门,立即对液化石油气库(站)、燃气企业等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企业员工和市民的安全意识;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