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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开发教材使用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开发教材使用管理的通知
(1998年5月19日 陕劳办发[1998]第215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各职业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开发教材是提高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与工作能。力的重要基础,是体现职业培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高低。针对当前部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材使用中的混乱现象,为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更好地与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养目标、职业技能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相互衔接,便于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研究活动,就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材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劳动部等国家部委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删减包括文化课在内的规定课程。教学要选用反映培养目标,体现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适合技工培训特点的教材。
  二、劳动版教材是中国劳动出版杜严格按照劳动部制订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劳动预备制等培训层次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紧密结合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鉴定规范,组织全国各地专家、 学者及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技校教师, 专门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发的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直观性的全国统编教材。因此,今后我省技校和培训机构文化课及公共课教材一律选用劳动版统编教材;对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凡有劳动版统编教材的也一律选用劳动版教材;对于没有劳动版教材的专业(工种), 学校应将教学计划和大纲及拟选用的教材报省劳动厅认定备案
  三、为配合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用好劳动版教材,省、市(地)教研室要结合劳动版教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及统考、抽考等形式的教学检查。
  四、根据劳动部要求,对职业技能开发教材将实行用户评估、专家评审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向社会发布的制度。被评估、评审并认定的合格教材方可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教材,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严格教材管理,使用由劳动部门推荐认定的职业技能开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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