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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8]97号 1998年4月10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24号)转发给你们。为支持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贸易企业发展,经请示省政府批准,从1998年起到2000年底,给予你县民贸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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