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
交通电力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1998]37号 1998年4月1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省纠风办《关于在全省交通、电力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粤纠办传[1998]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市运输、供电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促进行风建设和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出发点,进一步把反腐保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引向深入。通过评议,充分肯定被评部门和行业在开展行风建设及纠正不正之风方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所存在的问题,热情诚恳地提出改进行业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教育和自我教育、监督和自我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并形成制度。为实现我市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二、评议内容和方法
(一)评议内容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领导是否重视,是否把行业作风建设纳入行业管理来抓。
2、被评议单位行风建设的目标规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被评议单位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和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情况。
4、被评议单位1993年以来抓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是否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制度完善,奖罚严明。
5、被评议单位当前在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实施
行风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具体由市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一)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成(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荣俊(副市长)
郝春民(市人大副主任)
周长瑚(市政协副主席)
组 员:王文贵(市运输局局长)
陈广商(市供电局局长)
麦柱光(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黄新贵(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 主(团市委副书记)
邓金英(市妇联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评议团对被评议单位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二)组织行风评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