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规范了木材流通秩序。本着既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近一时期在全省范围内对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行了望全面清理整顿,对设在林区腹部和无证经营的单位,该搬迁的搬迁,该取缔的取缔,共取缔非法木材经营加工厂(点)1000多处,对保留的5498处经营加工单位换发了全省统一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加强了木材检查站建设,对公路“三乱”进行了综合治理。据统计,省林业厅所属的168处木材检查站1997年共过检木材72.6万立方米,处理违法违章运输的木材16541立方米,有效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的正常秩序。
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几年来,全省对盗伐滥伐林木、毁森开垦等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采取集中查处、专项治理、重点打击的办法,在毁灭林案件易发、多发季节,适时开展林政大检查,坚持边检查边处理,对毁林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重点查处,依法严惩。1997年省林业厅组织力量对尚志、嫩江、方正、虎林、巴彦、五大连池等地发生的毁林问题直接进行了查处,全省全年共查处各类毁林案件5896起,结案率98.9%,处罚10930人。
特别是在尚志境内毁林问题被新闻单位曝光之后,我厅专门召开3次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徐有芳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由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哈尔滨市林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尚志境内毁林问题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省政府;二是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延长土地承包期过程中加强林地管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7]69号)和《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政明传[1997]8号)两个文件;三是于今年2、3月份,由厅领导同志分别带队,深入到黑河、哈尔滨等地调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四是以省林业厅黑林资政发[1998]3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明传电报精神,停止丰产林整地活动,坚决制止一切毁林行为;五是近期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了12个春防春造、森林保护工作组,分片包干,深入到全省13个地市检查春防春造和森林保护情况;六是于4月中旬开始,由厅主要领导同志任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从资源林政处、公安处、法规处、监察室等处室抽调12名干部组成4个检查组,根据近一时期群众举报的线索,深入到问题较多的林场、乡村进行现地调查,对影响大、毁林严重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查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