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1998年7月30日)


  鼓励、扶持并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晋发[1997]45号文件精神,从整体上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出台本意见。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一)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有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它以其投资少、见效快、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独特优势,在解决劳动就业、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促进社会稳定和培植地方财源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实现我市“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支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面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搞好服务上来,制定和执行政策时要坚持“公平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今后除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外,其他有碍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类条规及审批程序一律废止。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个体私营经济实体受理、审查、发证中,要进一步简化程序,在法定的期限内必须作出核准或核驳的答复,不允许人为地增加审批、审理环节。
  二、从市情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实行大、中、小并举,总量扩张和质量提高并举的方针,要积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实现产品上质量,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
  (五)根据国家产业和我市经济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领域。加快向第一、第二产业拓展,积极兴办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企业。
  (六)从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出发,因地制宜确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重点。市区和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区,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区,主要是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发展前景好、见效快的种、养、加等项目。
  (七)有条件的县区要集中建设个体私营经济的经济、科技园区,通过加强配套服务,给予特惠政策,使之逐步建成改革开放的试验区、规模发展的示范区、经济增长的幅射区和人才培育的基地区,并以此带动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