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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辽宁省革命文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全省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我省革命文物的资源优势,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征集和革命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革命文物工作。
  加大革命文物征集力度。现在还有许多革命文物散落在民间和个人手中,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征集,以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实施精品战略,以优秀的展览奉献社会。各级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努力突出自身特色,不断推出革命文物的精品展览。坚持开展送展览下基层活动,扩大展览的教育面。要逐步创造条件,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新颖的陈列表现手法,以主题鲜明、富有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的陈列展览感染和教育观众。要突出各馆的特点与优势,适时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革命文物精品展览,在国内大中城市巡回展出。各级党委、政府和举办展览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增强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需要,特别要抓好面向观众,尤其是面向广大青少年的接待和讲解宣传工作。要根据不同观众的不同需求,进行不同风格、深入浅出的讲解。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老同志、老教师及史学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作为兼职或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宣传教育工作;也可以广泛吸收大学生,经过短期培训,作为社会志愿人员参与组织观众和讲解宣传工作。各级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节假日的社会实践和18岁成人仪式提供场所。实行收费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逐步对中小学师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实行免费;对普通高校师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免费或半价优惠;对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有组织的参观活动也要实行优惠。
  四、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爱国主义教育
  革命文物具有直观、形象、生动、可信的特点,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历史、认识国情、学习革命传统的重要途径和生动教材,利用革命文物对群众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文化、文物、民政等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及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基地作用,加强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各种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等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和大中小学校要把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瞻仰革命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观看反映近现代中国人民苦难和奋斗、胜利历程的革命文物等活动,作为大中小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活动和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德育工作计划。要根据青少年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结合所学课程,科学地安排活动内容,使教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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