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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评为第二周期三级甲等医院的批复

陕西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陕西省
人民医院评为第二周期三级甲等医院的批复
(陕卫医字[1998]260号 1998年8月5日)


陕西省人民医院:
  根据你院申请,经陕西省医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卫生部第二周期《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陕西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现场评审,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核,同意你院评为三级甲等医院,有效期三年(一九九八年六月-二00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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