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制定了补充意见,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了部署。各地方税务分局在区县政府的协调下,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保证了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行政方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今年以来主要还制定了以下几个文件,即:《关于办理营业税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操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公路货运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私营企业建帐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破产企业税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发票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税款征收和发票管理的通知》等。
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税收执法检查,市局认为,各分局都能够积极地按照总局和市局的文件精神组织、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天津市地税系统各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总体是比较好的,各单位认真贯彻了税收法律法规,在不“违法违规”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各级政府、人大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是支持的,没有在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情况下给税务机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对以往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得以改正;在参与地方立法过程中,对草案中涉及的税收条款能认真审查,坚持原则,坚决“不开口子”。
但在税收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一些分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做出以后,没有按照要求督促企业调帐;部分市级收入误入区、县库,有混库现象;有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罚款税款票据填开不规范;欠税现象依然存在等。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本着边查边改的精神,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执法检查常抓不懈,形成制度化。这次检查已告一段落,但我们准备充分调动稽查力量,使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开展稽查工作中,努力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结合税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把好政策关,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对内明确责任,对外严格程序和手续,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缓税逾期和稽查补缴逾期造成欠税的,进行认真清理,督促欠税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补缴欠税。对于确实一时无法缴纳欠税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让企业按规定期限做出切实可行的分期缴纳计划,力争在年内将所有欠税清理入库。
4、对于税务处理决定做出以后,没有按照要求督促、企业调帐的问题,我们将补充完善稽查规程,将督促被查单位调帐列入稽查规程,同时要求被查单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调整帐簿,并将调帐凭证复制盖章后报送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