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突出重点,以查促建。由于我省的个体私营经济面广量大、税源分散,个体税收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逐渐增大,个体税收的征管难度相对较大。因此,在当前各级地税机关征管装备水平不高、征管力量严重不足的条件下,各地要牢牢把握“抓大促小,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集中精力抓紧抓好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和建帐建制查帐征收试点工作,对于经营规模已达到“建帐管理办法”规定的建帐标准的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各地地税机关一定要督促其建帐建证,并逐步实现查帐征收;对于已经达到建帐标准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建帐建证而逾期仍不建帐或者故意多记支出、少记收入,以假帐来应付地税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偷逃国家税收的,由主管地税机关按照同类同级经营业户定额水平上浮一定的比例从高从严核定其应税营业额和应税所得额;对于已经建帐的个体私营企业,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检查,以保证建帐工作真实、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为配合建帐建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地税机关应适时地对税收征管力量进行合理的调配,要进一步充实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检查力量,要集中力量认真查处个、私经济中的偷税大案要案,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培训辅导和优化代理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建帐查帐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服务。
为有效解决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财会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业户办税人员、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使其尽快掌握建流水粘贴帐、简易帐、复式帐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规范化建帐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经营规模已经达到目前的建帐标准而本身又没有能力建帐或建帐后达不到要求的,地税机关可要求其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否则按照同类同级经营户定额水平上浮一定的比例从高从严核定其应税经营额和所得额,并定期进行调整,以克服建帐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散漫思想,提高建帐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附件:一、浙江省地方税(费)简易纳税申报表(样表)(略)
二、行业定期定额等级划分标准(草案)(略)
三、行业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略)
四、行业等级定额测算标准计算表(略)
五、行业定期定额等级划分标准对照表(略)
六、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收益额)申报核定表(略)
七、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收益额)申报核定汇报表(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