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实验小学寄宿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1999]4号 1999年1月11日)
武昌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武昌实验小学寄宿部收费标准的报告》(武昌价字[1998]4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市物价局、教委、财政局《关于民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暂行办法》(武价行费[1997]7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该校办寄宿部的实际情况,经审核,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建校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800元,可按学段收取。
二、食宿费、教学管理费
每生每月不超过600元。
三、其他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武价行费(1997)54号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