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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的复函
(粤价函[1999]20号 一九九九年一月五日)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关于申请核定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银函[1998]243号)悉。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关于保险代理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计司价格函[1998]81号)的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收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60元。报名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工本费按计司价格函[1998]81号文规定(即报名费每人10元,《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每证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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