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房屋的地下室,是房屋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但有的房屋地下室主要是为战备需要建造,如单位长期不使用的,可从宽掌握,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县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
  (二)利用地下人防设施装修作营业用的商场、停车场、茶室、旅馆等,应征收房产税。
  十一、关于扩建、改建、装修房屋的征税
  (一)已税房产扩建、改建、装修竣工后的原值不论是否比原有的原值增加或减少,在纳税有效期内,都不进行补税或退税,在下一个纳税期才按扩建、改建、装修后的房产原值计税。
  (二)扩建、改建、装修房屋的竣工掌握问题。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以工程验收完毕后计算;自行施工的,以工程完工计算;有的工程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一年以上)不进行验收的,应以建筑完工后视为竣工。
  十二、关于企业将承租的房屋加层、扩建、重建、修理征收房产税问题
  企业将承租的房产进行加层、扩建或拆除重建,双方协议对加层、扩建、重建新增加的房屋面积,在若干年内,由承租企业使用不交房租,期满后承租企业无偿将房产归原房主所有,承租企业在无租使用期间,由承租人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承租人将租用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若干年内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应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如原有租约的,按租约租金计税,如无租约的,按支付的修理费用为租金计税。
  十三、关于土地供人建屋不收租金,若干年后房屋无条件归土地使用人所有,由谁纳税问题
  土地无租供给另一单位建筑房屋,双方在契约上订明房屋建成后由建房单位使用若干年,期满后无条件归土地使用单位所有。在建房单位使用期间的房产税由建房单位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
  十四、关于小型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的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问题
  小型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给单位和个人经营的房产,仍由出包、出租的企业缴纳房产税。
  十五、关于外地办事机构的房产征免税问题
  (一)经当地政府批准设立外地各级政府的办事机构,行使政府行政职能使用的房产,可按规定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使用的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