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生活上的帮扶,主要是帮耕、帮种、帮收、帮衣被等。
在住房上的帮扶,主要是出工、出料帮助兴建或维修住房。
在医疗上的帮扶,主要是地方和部队的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优抚医院、光荣院医疗技术、设备。组织医护人员志愿者,定人定点定时巡诊,及时上门为“三老”优抚对象看病治病。
五、实施步骤
“爱心献功臣行动”从1999年1月开始至12月底,历时一年,具体方法步骤是:
(一)调查摸底。各地首先要对所属的“三老”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状况进行逐人调查摸底,摸清困难程度,并进行列表造册,建立档案。其次是要做好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优抚对象的解困需要和社会单位及个人承受能力进行排队组合,确定帮扶对子。
(二)制定方案。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出“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方案一定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体现本地特点,发挥本地优势。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调查摸底、实施步骤、具体办法、检查督促、宣传教育、总结表彰等都要有详细的计划安排。每一步行动都要目标明确,组织严密,工作到位。
(三)宣传发动。各级宣传、文化、教育部门要把“爱心献功臣行动”纳入1999年宣传教育计划,并在春节、“八一”、国庆前夕,集中进行重点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文化教育设施,采取多样形式,大力宣传共和国功臣为建立新中国流血牺牲的英雄业绩;大力宣传他们自强不息,不畏艰难困苦,为国家建设、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的事迹;大力宣传他们顾全大局,体谅国家困难,不计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为共和国功臣奉献爱心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爱心献功臣”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各地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中,要本着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原则,分步实施。从1999年1月至10月份前,主要集中力量解决“三老”优抚对家中的漏房、危房、泥巴房、茅草房的问题。与此同时,兼顾解决生活和治病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帮扶计划,逐步完成其他帮扶项目,保证存在“三难”的“三老”优抚对象人人都有包干帮助对象,不留空白。
(五)总结表彰。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要把“爱心献功臣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解“三难”情况,作为评比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先进县市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各地、市要将“爱心献功臣行动”的组织、实施内容、形式、社会服务、部门、行业参与以及取得的成效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1999年10月30日前报自治区双拥办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双拥办和自治区民政厅在适当的时候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