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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
民政厅关于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方案


  各地、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我区是革命老区,现有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简称“三老”)等重点优抚对象近10万人,这些优抚对象曾经为建立和保卫共和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国家和人民的功臣,是社会特殊保障的群体。建国以后,党和国家对这些优抚对象十分关心,通过建立优抚制度,实施各类抚恤优待政策,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已成为普遍现象。目前,这些优抚对象大都年迈体弱,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处于一生中最艰难的时期,急需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关怀和救助。1999年是建国五十周年,也是共和国迈向新世纪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为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帮助这些共和国功臣摆脱“三难”困境,使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根据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我区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爱心献功臣行动”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对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帮扶的一项活动。开展这项活动,旨在弘扬革命光荣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唤起社会各界对“三老”现实生活的关注,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三老”的热情,提高“三老”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通过这一活动,切实解决“三老”等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住房、治病方面的突出困难,使他们有一个比较安定的晚年生活。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爱心献功臣行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优抚处负责“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协调、落实,承办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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