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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证券市场既具有公众广泛参与的特点,又具有高风险的特点。《证券法》作为规范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基本大法,与千百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证券市场乃至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 各级政府务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指导宣传、普法部门抓好宣传《证券法》的工作。 学习、宣传《证券法》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证券法》。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证券法》同学习宣传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证券市场建设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证券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的风险的部署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面临的金融证券问题结合起来,努力维护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各级宣传、普法部门和新闻传播媒介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广大群众学习、贯彻《证券法》。要舍得花本钱、花精力,扎扎实实地把宣传《证券法》的工作做好。 省、市党委、政府直属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传播媒介要开辟学习《证券法》专栏,开通读者(观众)学习《证券法》热线,通过《证券法》专题讲座、问题解答、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易懂易记的形式宣传《证券法》。同时,要通过案例剖析、热点追踪,公开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揭露一批违反《证券法》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学习宣传《证券法》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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