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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省少管所服刑犯罪少年课本、作业本、文具用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重新核定省少管所服刑犯罪少年课本、
作业本、文具用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1999]8号 1999年3月4日)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提高省少管所服刑犯罪少年课本、作业本、文具用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陕司函[1999]01号)收悉。鉴于近年来教学课本及学习用品价格上涨,为补充省少管所对少年犯罪人员正常“三课”教育经费的不足,经研究同意将犯罪少年课本、作业本、文具用品工本费重新核定为每人每学期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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