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城市燃气企业
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1999年2月4日)
一、制定《细则》的依据
建设部令第51号《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二、《细则》起草说明
建设部令第51号下发后,根据我省城市燃气企业的类别、供应方式与执行51号令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制订本《细则》,在制订过程中,我们在调查研究和标准审查模拟执行的基础上,起草了本《细则》,并在今年5月份、7月份的《
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座谈会、全省城建工作座谈会上征求了各市地意见,最后形成了本《细则》。
三、《细则》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审查标准
根据我省城市燃气发展情况,把城市燃气企业依据气源种类、设施及供应方式进行了划分,分为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企业、液化气供应企业(第三条)并相应制订了审查标准(第七条)以便于51号令的执行,不影响我省城市燃气供应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