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1999]6号 1999年2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地、市物价局及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关于保险代理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计司价格函[1998]81号)精神,现就我省实行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发证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考试费分为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费为每人10元;考务费为每人40元。
  二、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证5元;对实际从事保险业务者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工本费为每证5元。在工本费之外,不得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