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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
关于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9]2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计委《关于我省农村电网改造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我省农村电网改造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广东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批复》(计基础〔1998〕2242号)的精神,确保我省“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下简称“两改一同价”)任务如期完成,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特提出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的意义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对于加快改善我省农网布局,降低线损和农村电价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开拓农村用电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乃至扩大内需,拉动全省经济增长都具有深远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地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农村电网改造是实施我省“两改一同价”方案(粤府办[1999]11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措施。农村电网改造要与农村电价整顿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配套实施,互相促进,以达到降低农村电价,最终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总目标。
  二、农村电网改造的任务和目标
  根据全省“两改一同价”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电网的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和改造农村低压线路14.41万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4.82万公里;更换高耗能的配电变压器5.6万台,配电容量453万千伏安;新建和扩建110千伏线路1311公里,变电站128座,变电容量558万千伏安;改造台区5.7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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