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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

  (十六)各基层局征收分局对基层中心分局征收业务负有指导职能。基层中心分局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数字归集,税款征收都应与各基层征收分局形成互相联系、互相统一整体。
  四、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
  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的税收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利于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要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1.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重点抓好计算机应用和税务稽查技能的培训。同时,注意抓好岗位培训和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各单位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员的业务和政治综合考试,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干部的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机制。全方位推行岗位等级制。对现有的业务工作岗位,划分不同等级,因岗设标。拉开分配档次,打破“平均主义”,建立有效的公务员激励机制。市局将拟定《福州市国税系统业务岗位等级制考核办法》。
  3.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对税收执法和税务人员行政效能的监察上来,以提高税务队伍的工作效能。
  (二)要在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上下功夫。
  1.结合“三五”普法教育和税收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守法纳税户;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在社会上营造一个:“纳税光荣、偷税违法”的良好氛围。市局将每两年评选一次纳税大户和优秀办税员。
  2.进一步完善办税员管理制度。办税员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联系的重要纽带。各基层局要按照《福州市国税局办税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抓好办税员辅导、培训、发证工作。每年通过办税员证的年审,对办税员进行新税收法规政策的培训,不断提高办税质量。坚决杜绝以培训办税员名义乱收费、搞创收行为。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确保国税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要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征管质量。
  1.强化征管基础建设。
  (1)加强户籍管理。各基层局应按照《福州市国税局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工作规程》(另文下发)规定,建立户籍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实行“漏征漏管户究责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分支机构管征办法,严格执行改属地管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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