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
首批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的通知
(渝办发[1999]24号 1999年3月30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渝委发[1998]3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998]142号)有关规定,在各区县(自治县、市)申报、推荐和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决定命名九龙坡区九龙镇新盘龙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小区)等20个小区为首批“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希望被命名的首批“示范区”切实加强管理,加快发展步伐,通过3至5年的建设,努力达到渝办发[1998]142号文件等八条规定的指导性经济指标,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重庆市首批乡镇企业示范区名单:
九龙坡区:九龙镇新盘龙乡镇企业工业园区
白市驿重点乡镇企业工业园区
沙坪坝区:梨树湾工业园区
井口工业园区
上桥工业园区
南岸区:南坪白鹤工业园区
涂山皮革工贸园区
大渡口区:八一乡镇企业工业小区
四胜乡镇企业工业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