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口化肥中准调拨价格等问题的批复
(粤价[1999]87号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省农资总公司:
你司《关于进口化肥中准调拨价格方案的请示》(粤农资审[99]020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一、根据目前化肥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进口化肥的调拨价格继续实行适当浮动政策,你司可在我局规定的中准调拨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4%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价格,同时将调拨数量和价格报我局备案。
二、为使你司能自行平衡经营风险,今年你司经营进口化肥实行半年统算,统算期的综合费率平均不超过4.3%,超过部分的金额,在报批后作平抑进口化肥价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