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为解决企业到海关多头备案给企业造成不便的问题,将多头办理企业注册备案改为集中办理,海关内部实现数据共享。
6.尽快出台对企业的资信评估和分类管理办法,对A类企业实行EDI联网管理,并给予优先办理通关、简化通关手续等便利,对其申报出口的货物切实降低查验比率。
7.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在各业务现场配备先进的查验设备和其他技术设施,逐步减少人工查验比率,提高工作效率。
8.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对通关中的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加速通关。对外拖集装箱,海关可派员到出口企业上门执行监管任务;对鲜活、易腐等出口货物,设立专门窗口,及时办理通关手续;对企业由于单证不全不能通关而货物又急于装运出口的,海关可按规定凭有效担保凭证放行货物,企业事后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有关单证。
9.继续实行周六加班工作制,节假日可经预约办理通关手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规范加工贸易管理,有重点地促进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
1.加强对加工贸易的规范管理。对关区范围内的加工贸易,从审批到核销各业务环节的监管做法、操作规程等进一步细化、完善,并统一对外公示,增加海关对加工贸易管理的透明度。
2.对加工贸易进出口量比较大的企业和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产品、机电产品以及高新技术的加工贸易行业进行重点支持。针对造船、机电、电子、石油、服装、制鞋、水产、集装箱制造等我省加工贸易支柱产业的特殊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简化海关手续,提高海关监管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给加工贸易发展带来的障碍。并拟与华录集团、进道、中集等企业实现EDI联网,利用计算机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动态式监控,同时大大缩短其通关时限。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整后的加工贸易政策,广泛宣传,深入调研,及时反映企业呼声,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执行好调整后的钢材加工贸易企业“以产顶进”和调整后的国家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新疆棉加工出口纺织品的有关政策。
三、拓展海关统计和数据分析职能,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
及时准确地为地方政府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供进出口统计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统计和分析对外贸工作的预警监测和决策参考作用,大力拓展统计和分析职能,在为进出口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为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及进出口企业提供所需的海关统计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包括:本企业的历史进出口数据、不涉及具体经营单位的具体商品的进出口量值、外贸进出口的进度分析、具体商品进出口数量和价格走势分析及市场行情分析、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使企业在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中,能有的放矢地调整计划,采取对策,尽量避免生产、经营上的盲目性、重复性,增强市场竞争力;使政府主管部门能及时准确了解进出口态势,及时完善和调整有关政策和措施,为宏观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四、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护我省传统名牌出口产品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