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委办[1999]106号 1999年5月6日)
我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规模和应用范围逐年扩大,网络涉及面广,涉密度高。为了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保障网络高效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网络的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观念,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措施作为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交换接口的原则下分级分步实施,不能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二、各单位自行建设的计算机网络必须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厅)报送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有网络安全保密方面的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只有经两厅检查符合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安全保密条件后,各单位自行建设的网络方能入全市党政办公网进行数据交换。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软、硬件安全产品的配置和方案选用,由两厅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实施,相关的技术安全检测由两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
三、配有党政机关计算机远程站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机关计算机远程工作站管理制度》(渝委办发[1996]5号)的规定,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两厅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四、接入党政计算机网的单位要严格遵守信息共享、分级管理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将两厅的网上数据下载到本地网上扩大调阅范围,也不得转载扩散。
五、两厅将统一建立全市党政机关分级、分类的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各单位不得将全市党政计算机网络接入因特网。接入因特网的计算机设备从计算机、交换机到计算机线路必须同市党政计算机网络物理上完全分开,接入因特网的计算机不得存放涉密数据并做到专机使用。
六、因特网是政务公开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效工具,但必须要加强管理,注重保密,做到有效应用,内外有别。党政机关在因特网上公示信息必须严格审批,统一把关,并纳入“中国重庆”站点的数据体系中。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接入因特网的情况(接入单位、接入方式、使用地点、使用人)书面报送两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