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非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宁价房字[1999]123号、宁房拆[1999]65号)
根据《
南京市非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拆除管道煤气补助费、拆移电话补助费、拆除有线电视补助费、拆除空调补助费等项补助费。
二、补助费标准为:
1、搬家补助费:按原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2、一次性过渡补助费:按原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