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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扩大内需优化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大力整顿公路客运市场收费秩序,规范联运代理服务、民航货运代理服务和铁路客票代理服务收费,切实减轻用户负担。全面整顿旅游参观点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重点整治票制混乱和服务价格过高、过滥问题,增强我省旅游价格的吸引力,促进旅游业尽快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继续整顿口岸价格和收费环境,突出解决交叉重复收费和标准过高问题,减轻边贸企业负担,促进外贸出口。加大对向外资企业收费的监控,实行挂牌保护制度,维护外资企业权益,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三)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加快建立配套的价格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依法治价。制止低价倾销行为,坚决遏制不利于科技进步,有损企业整体效益的恶性竞争。制止各种随意标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
  (四)加强对农电、电信、房地产、交通等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坚持制止垄断性乱涨价、强制性乱收费,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认真做好农村物价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开拓农村市场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农村价格政策。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合理制定粮食收购价格,坚决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严肃查处农产品收购中压级压价的问题,保护好农民积极性。在保持粮价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拉开粮食品种、品质差价,鼓励农民多种水稻、大豆和优质玉米、小麦,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精神,对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费用加大清理的力度,切实解决巧立名目、擅开口子、强行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整顿农村电价,选择对农民影响较大的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和结婚登记等收费,加大检查的力度,把目前农民过重的负担切实降下来。
  (三)开展不同品质、不同技术、不同投入的农产品成本和效益情况比较调查,引导农民的种植意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围绕搞活农产品流通和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健全农村价格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价格服务,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生产。
  (四)在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农村电网改造,降低农村通讯、电力价格,鼓励农民扩大消费,开拓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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