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区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地、市、县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收缴率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并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经贸、财政、审计、统计、金融、人事、工商、税务、工会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配合和支持,共同努力完成任务。
二、全力以赴,全面完成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基金收缴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做好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以两个条例为武器,奋战二季度,全面完成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收缴率任务。1999年4月份基本完成对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全面实行新的申报缴费制度,并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统一合并征收;6月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以上。
(一)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
1、要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县以上大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目前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上述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相应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要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作为失业保险工作的重点,着力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2、城镇各类企业使用的临时性合同工,特别是建筑、服务行业使用的农民工,要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桂政发(1997)101号)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开展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工作。
(二)在加强基金征缴工作方面,要解决好两个难点
1、做好转制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国有企业转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独资公司、联营企业等形式的企业后,要继续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保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连续性。同时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作。
2、回收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1999年上半年,要追缴企业养老保险欠费11988万元,全年完成29971万元;追缴企业失业保险欠费1736万元,全年完成3500万元。各地、市的回收任务指标,由自治区劳动厅负责分解下达。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劳动保障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回收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任务的完成。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