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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实施方案

广东省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
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实施方案
(粤府[1999]4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

广东省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

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的精神,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宗旨
  择优扶持50家工业大企业、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其宗旨在于推动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的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形成我省高新技术系列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从1991年开始实施省级工程中心组建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截止1998年底,全省共组建省级以上工程中心81家。按照广东省"九五"计划安排,到2000年要组建省级以上工程中心100家。这是我省科技工作的一项长期性任务。
  工程中心建设,对促进我省工业、农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不断优化和发展。
  为了重点扶持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重点企业的发展,增强重点大企业、企业集团的研究开发能力,省委、省政府决定,择优扶持50家重点发展的工业大企业、企业集团办好广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重点工程中心),并以此为依托聚集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抢占同行业技术制高点,成为我省工业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这是当前我们组建工程中心工作的重点任务。
  二、目标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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