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以产品创新为核心,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是全区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做到目标明确,指标量化,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各地市、县(市、区)、乡(镇)要根据本方案所提出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把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各项工作与企业改革整顿结合,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结合,与对外开放工作结合,激励和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开展科普大行动,提高科技素质,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
(三)结合对外开放工作,在实施以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计划中,以项目为中心,注重加大招商、引资、引智的力度,加强科技含量高、创汇能力强的出口创汇基地建设,以高新技术支持旅游景点、景区的建设。
(四)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资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主要产品的情况,了解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的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寻找和引进技术、成果、人才、项目,切实抓好创新、转化、结合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建立制度。
1.坚持党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要把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地、市、县(市、区)都要成立科教领导小组。自治区和各级科教领导小组要把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作为工作重点,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每年定期研究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实行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检查评价制度。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每年年底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指标要求,对各地、各行业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在每年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新产品展示和评比活动或新产品博览会,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奖励在新产品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检查评价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制定。各地、各行业也要开展相应的工作。
从1999年起,每年由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组织对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
3.建立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的督查制度。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对各地、各部门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工作的开展。
4.建立创新计划项目的审查评估及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贯彻、落实“全区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对“以产品创新为核心,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工作的认识,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