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程。该工程区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23个县(市)、4个国营管局和2个林管局。主要建设内容为:重点建设洪河自然保护区、三江、兴凯湖、七星河、挠力河、长林岛、雁窝岛等自然保护区。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持比较完整的区域,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地;在重点区域内,开展湿地生态环境监测,建立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和三江平原湿地生态环境宣传中心及培训基地。
(十六)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续建)。该工程分布在45个县(市)。主要建设内容为: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新能源开发、节约能源、能源综合利用等农村供能与耗能系统。
六、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组织实施。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充分认识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规划建设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在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抓住主要问题,突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三者关系,按照规划蓝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要广泛深入地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学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逐步建立健全以有关法律为基础、有关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对周围水体、土地、大气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安排相应的环境建设内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
要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在松嫩平原开垦草原、在三江平原开垦湿地、在丘陵漫岗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乱占耕地、乱砍滥伐、毁坏植被等不合理的经济活动。要尽快研究、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坚持资源有价、环境有价,谁使用、谁补偿、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