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有关场所的审批。各级公安、文化、劳动、卫生、新闻出版、残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健康有益、方便群众、总量控制、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发展的原则,认真审查和严格审批各类按摩服务、美容美发、桑拿浴、洗头洗脚场所以及各类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和出版物经营场所,分别核发治安、消防、卫生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业资格证和营业执照。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一律不准办理有关证照。附设在宾馆、酒店、度假村的上述各类场所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设立报刊和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必须报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严禁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各类娱乐场所和桑拿按摩服务行业,中外合资(合作)的要从严控制。对以上各类场所的审批,由省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规定,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各地贯彻执行。
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公安、文化、劳动、卫生、新闻出版、旅游、残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按摩服务、美容美发、桑拿浴、洗头洗脚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和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以及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上述各类场所,由公安部门负责治安、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经营状况、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经营问题;劳动部门负责做好劳动用工、劳动合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加强劳动监察;卫生部门负责对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管好医院内设的保健按摩室;残联负责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文化部门负责对各类娱乐场所和影视、音像市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市场的管理、监督;旅游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宾馆、酒店、度假村等旅游场所及其附设的各类公共服务、娱乐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和落实管理措施,堵塞漏洞,确保依法经营。凡是这些行业、场所发生严重“黄赌毒”的,要追究同级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特别严重的要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要教育有关场所负责人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并与主管部门和当地治安部门签订责任书,教育和约束所属从业人员自尊、自重、自爱,自觉抵制“黄赌毒”。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预防和治理“黄赌毒”
认真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禁娼、禁赌、禁毒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扫除“黄赌毒”的决心、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党报党刊和电台、电视台要在显著版面和黄金时段定时开展禁娼、禁赌、禁毒公益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把有关宣传教育深入到机关团体、厂矿企业、街道、学校和家庭。要以青少年、外来工、学生、妇女,特别是有关场所的从业人员为重点,突出抓好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涉足“黄赌毒”为耻,抵制“黄赌毒”为荣和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风气。要把扫除“黄赌毒”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村和安全小区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量化检查评比制度,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扫除“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