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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关于发展软件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覆盖领域
  争取在5年以内,围绕广东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出一批行业专用软件产品、若干通用型软件商品。这些商品应覆盖主要的国民经济行业,并有若干在国际上著名的软件商标。
  (三)市场规模
  争取在10年内,广东的软件产品及其周边服务在国内国产化软件市场上的比重达到15%到20%,重点发展的软件商品应占领国内相应市场的50%,在国际上占有一定的市场。
  (四)企业规模
  争取5年内形成20家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软件企业,外向型软件企业比例达到10%以上。有10%的企业研究开发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产品,30%的企业研究开发应用软件和专用软件产品。
  (五)技术水平
  在5年内,在重点应用领域,拥有自己的专项先进技术和产品。
  (六)管理水平
  重点扶持软件企业通过ISO9000或SEI-CMM二级以上质量认证,与国际企业管理接轨。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软件交易和服务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任务与措施
  (一)建设软件园区,形成区位优势
  建设软件园区,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重要举措。广东的软件园建设采取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广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若干实体型软件园,并建设计算机网络枢纽和高速信息通道,联接实体型软件园内外的软件企业,以软件产业中发展规模较大的企业为龙头,构造大范围的“广东虚拟型软件园”,迅速提升广东的软件产业水平。
  广东虚拟型软件园主要从事软件产业指导、技术指导、学术与技术交流、信息服务和产品销售。实体型软件园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孵化。
  建立广东软件库和广东软件信息库,向国内软件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经认证的软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可进入虚拟型软件园,享受实体型软件园内同样的优惠政策。
  无论实体型软件园区,还是虚拟型软件园区,其建设都必须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以市场规范进行科学管理。
  实体型软件园建设必须在有龙头软件企业和软件企业群的基础上进行。
  各软件园区在规划建设的同时,要加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作。各软件园区要及时制定入园企业认定办法。
  (二)培育龙头企业,形成规模优势
  1.择优扶持若干大型软件企业,促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效益  鼓励资源的优化组合,培育和认定一批大型软件企业,促进强强联合,培育软件品牌,省有关计划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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