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庭院生态工程。全市建庭院生态户300万户。1998年~2010年建100万户,其中1998年~2003年建50万户;2011年~2030年建200万户。
(4)稻田生态工程。建设1000万亩稻田生态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200万亩,其中1998年~2003年建成70万亩;2011年~2030年建成400万亩, 2031年~2050年建成400万亩。
(5)农村能源工程。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万口,农村省柴节能灶200万户。1998年~2010年完成沼气池50万日,省柴节能灶80万户,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沼气池25万口,省柴节能灶30万户;2010年~2030年完成沼气池100万口,省柴节煤灶120万户。
4.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44个的29.5%。其中,1998年~2003年建3个。
(2)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1998年~2010年建成市级自然保护区16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6.4%。其中,1998年~2003年建5个。
(3)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1998年~2010年建成县级自然保护区15个,占规划建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4.1%。其中,1998年~2003年建8个。
5.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1998年~2010年建成一个市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中心和38个县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站网,其中1998年~2003年完成市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中心和20个县级生态环境预防监测站网。在此基础上,建成国家级的“长江上游暨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和监测中心”。
五、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摘要)
(一)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测算
按照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规范、单位造价和定额标准初步测算,完成本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共需总投资586亿元。除申请中央投资293亿元外,地方筹集资金部分由重庆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按1:1比例共同配套,通过地方财政投入、发行地方债券、利用外资和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筹集。
(二)生态效益
——水土流失面积4.35万平方公里全部得到治理,全市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可由现在的4555吨/平方公里·年降低到750吨/平方公里·年,每亩侵蚀量由现在的3.0吨下降到0.5吨;
——森林覆盖率可由1997年底的20.98%提高到45%,水源涵养能力提高1.5倍以上;
——输入江河泥沙量可由现在的1.4亿吨/年减少到0.65亿吨/年。
六、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计划部门设立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市)也要建立以区县(自治县、市)长为组长的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在计划部门设立办公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地要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任接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子到底。计划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定行业规划和专题规划,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加强行业指导。财政、金融、科技、经贸、城建、国土、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二)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和继续深化改革,激发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活力
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长期稳定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在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四荒”使用权要包和拍卖,稳定和完善有关的激励政策,允许打破行政区划界,允许不同经济成分的主体购买“四荒”的使用权;允许购买使用权的经济主体按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经营“四荒”土地;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不变,对治理难度大的“四荒”拍卖,其使用权的期限还可以更长一些,治理开发成果允许继承转让;国家在征用时,要对治理成果给予补偿;对买而不治的或买后乱垦者,坚决收回。多形式促进小微型水利设施的有偿转让使用,划出一批农、林、牧场、水域和“四荒”地,吸引外商、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投资开发,实行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林业建设实行分类经营,生态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建设和管理,商品林建设除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保护外,按市场需要组织发展。
通过改革,确立起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的新思路;通过改革,使农民的劳动变为积累,投资变为资本,以吸引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通过改革使社会单位的投入有业可创,有利可收,以调动全社会大搞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