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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肇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分设鼎湖区广利、永安、莲塘镇和高要市蚬岗镇两个功能区,面积667公顷。重点进行高产优质水稻规模化生产和水旱轮作的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示范建设。
  三、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
  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突出搞好如下9个体系建设。
  (一)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改善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抗灾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利用农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构建生态经济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推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或“专业协会加基地加农户”等形式,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三)综合应用各种实用技术,保护耕地、林地、水源、环境,构建持续性农业技术体系。
  (四)建立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监督体系。包括建立种子(种苗)检测、生产技术、栽培管理、产品加工、保鲜包装、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创名牌产品,提高商品竞争力。
  (五)建立科研开发或引进创新、试验、示范、生产、推广紧密结合的功能比较齐全的农业科技支柱产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建立以中、高档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大流通促进大生产,充分发挥中高档批发市场连接国内外,辐射三角洲和全省的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
  (七)建立现代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干部和农民学习邓小平理论,向农民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科技素质。
  (八)建立现代农业信息网络体系。进行示范区农业信息网的建设,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市场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提高产品在省内外和港澳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的占有份额。为示范区传递种养技术、政策法规、生产要素等信息。
  (九)建立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把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好,搞好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建设,创建经济繁荣、治安良好、社会文明、城乡一体同步发展的文明村镇。
  四、示范区建设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大示范区的建设由各地级市政府和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各级农委(农业局)负责。要研究和解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指导开展工作。省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示范区建设的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省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十大农业示范区咨询专家组(设在省农科院),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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