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珠江
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9]6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增创新优势”,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快我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科教兴粤”、“外向带动”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经济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企业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建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以及科技、教育、试验、示范、推广一体化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
按照政府创环境,社会办企业,企业搞建设的原则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应用现代先进科技、物质技术改造和装备农业,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农业;高标准搞好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样板,推动全省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目标。
十大示范区建设,要力争1年成雏形、2年见规模、3年出效益、4年基本达标、5年全面建成。到2003年,在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达到劳动生产率高、土地生产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进步贡献率高、农民收入水平高,以及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生态良性化、城乡一体化的“五高六化”指标要求。
二、示范区的布局
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布局和建设,先由各有关市政府提出规划报告,经省农办和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规划专家组调研论证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这十大示范区分为水稻、蔬菜、果树、花卉、畜牧、水产、科技发展和农产品流通八大类型,总占地面积9300多公顷。具体规划布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