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省工商局、卫生厅、医药管理局、物价局、经贸委、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能,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清理整顿南六药品集贸市场工作,由沈阳市政府负责,省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工商局配合;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省工商局、经贸委配合;清理整顿医药经营性企业工作,由省医药管理局负责,省卫生厅配合;清理药品虚高定价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省卫生厅、医药管理局配合;制止高额回扣工作,由省工商局、卫生厅负责,省政府纠风办、医药管理局配合;治理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从药品销售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配合。专项治理中的案件查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需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在清理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可请公安部门配合。
四、几点要求
1.坚持依法办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积极主动地把治理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各地区要根据工作要求,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思想、组织、工作、考核四落实。这次清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专业性很强,各部门要总揽工作全局,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中,互相配合,共同行动,形成合力。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一方面,要以取缔非法医药集贸市场为突破点和着力点,根除医药购销中的毒瘤。另一方面,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医药产品定价、生产、流通、使用、医院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规范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活动,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有序的竞争机制。
3.严肃纪律,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在清理整顿中发现重大案件,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对边纠边犯的,要从严惩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4.加强联系沟通和有关情况的汇总分析,定期向省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联席会议汇报整改情况。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涉及环节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经常沟通信息,互通情况。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