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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辽宁省1999年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省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从7月初至7月15日为统一思想、调查摸底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医药购销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及其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
  第二,从7月15日到10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紧紧围绕今年要实现的四项工作目标进行集中整治。对医药购销中的各个环节,要一个一个地清理整顿。医药生产领域,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医药生产企业是否具备主体资格,药品的生产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是否有生产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行为。医药流通领域,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医药经营者是否具备主体资格,药品经营许可证 (或《行医许可证》)、合格证、工商执照是否齐全,是否 有出租柜台或接受挂靠经营,医药的购销活动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是否存在经销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是否存在药品虚高定价和高额回扣行为。医药使用领域,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医疗机构是否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是否以各种形式从药品销售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工作的重点是,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底数是否摸清,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违反证照规定的药品生产经营户是否予以取缔,是否采取措施防止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复生。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规定,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第三,从11月初到年底为整改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12月,省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狠刹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前一段清理工作进行认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提出进一步治理整顿的意见。年底省政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整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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