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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中等
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冀政[1999]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教委《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等专业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和桥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作用。但是,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中专教育多年来形成的条块分割、分散办学、学校和专业重复设置、资源配置不合理、规模效益不高、人才培养类型和结构单一等问题日益突出,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进步需要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了中专教育的发展。为了促进中专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使其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必须从布局结构和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与改革。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对中专教育的管理也需要从宏观上进行实质性调整。因此,对现有中专学校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既是我省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对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与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坚持贯彻邓小平同志的“三个面向”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中专学校布局实行全省统筹规划,分步调整。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减少数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建设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有特色的示范性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中专教育布局结构的整体优化,逐步形成与建设经济强省相适应,与其它教育相互沟通,具有河北特色的中专教育体系。
  二、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和要求
  (一)省教委会同计划、财政、人事部门,根据21世纪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要,统筹规划全省的中专学校、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模。
  (二)加大设区市政府对辖区内中等专业教育的宏观统筹权和决策权。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除少数继续由省管理外,其它学校一般按属地原则,划转各市或实行省市共建、以市管理为主的体制。各市要根据省统一规划,制定区域内中专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将划转学校和共建学校的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并使它们与市属中等专业学校一样享有当地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优惠。
  (三)改革中专教育财政拨款体制,逐步建立运用拨款引导发展的激励机制,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加大省市两级财政对中专教育经费的统筹权,变分口拨款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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