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定期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及法规的宣传教育;
4、订有突发性火灾等灾害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
5、无火灾发生及其它安全隐患。
八、电梯系统
1、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3、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4、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九、给排水系统
1、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俱全,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2、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
3、所有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供水计量及收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无不合理计量及乱收费现象,限水、停水能预先通知用户;
5、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事故。
十、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
2、窗式及分体式空调的安装位置统一,排列有序;
3、空调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一、供暖供气系统
1、锅炉供暖设备、煤气设备、燃气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3、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得低规定的温度;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贮放、清运管理有序。
十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2、公用照明、通讯、邮政设备设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有交通标志;
4、订有交通车辆管理制度,设有专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
十三、环境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