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改善引进、培养人才的社会环境,加大开发人才资源的力度。市人事局要协同市科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引进科技产业、关键技术带头人的力度,要把人才引进与项目引进结合起来。对符合我市科技产业发展方向且有全局性影响的科技力量,可实行成建制、群体式的引进。实施《广州市“九五”及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纲要》,抓好高精尖人才规划工程、跨世纪专家队伍“431”人才工程的建设。同时充分开发和利用广州地区的教育资源,完善全民教育体系,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七)完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以强化广州科技中心功能为目标,结合科技兴市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广州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中心、国际科贸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的组织结构、功能结构和运行机制,使其成为符合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具有较强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着重扶持以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优势企业为主体,组建直接为重点、支柱产业服务的10家以上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
(八)建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本实施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实行市长与有关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级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完成各重点任务的具体工作计划汇总,并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协调等工作。市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推进科技进步、完成科技兴市重点任务工作纳入对各级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建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调动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力量共同完成科技兴市重点任务。承担科技兴市重点任务的负责单位,要制订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有2个以上负责单位参与的,由排名首位的单位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支持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二)各重点任务负责单位,要将工作计划按照3年预期目标和每年进度进行分解细化。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并注意与全市科技兴市总体目标的衔接。
(三)各重点任务的工作计划和各项主要配套措施,负责单位要在1999年7月20日前报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编成册后向社会分布。
(四)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将每年对本实施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查。3年期满进行总评。年度考查和总评情况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在科技兴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由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