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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菜篮子办等部门关于稳定我区当前生猪生产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生猪产品结构不合理,外销减少不可避免
  我区商品肉猪75%以上为土二元杂交猪,瘦肉率在43%—48%左右,瘦肉率52%以上的瘦肉型猪只占出栏肉猪的20%左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瘦肉型猪的需求日益增加,土二元杂交猪越来越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我区传统的外销区主要是广东、海南省,以及少量出口港、澳、东南亚,外调以瘦肉型猪为主,但由于近年广东、海南省生猪生产发展也很快,加上我区及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的生猪竞销广东市场,竞争激烈,而我区的土二元杂交肉猪价格已没有优势。据对我区部分猪场了解,一季度外调生猪数量比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减少。
  四、消费不足,短期内仍供大于求
  根据《1998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8年全区年末人口为4675万人,1998年人均猪肉消费量为20.7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0.8%。扣除区外生猪及冻肉调入我区销售的因素影响,1999年全区猪肉消费总量为98.28万吨(1999年全区推算人口4748万人),全年生猪外调量(产量—消费量)156万吨(按去年数)。以1999年猪肉产量最少值272万吨(即不补栏生产值)算,那么1999年至少有猪肉17.72万吨将供大于求,折合生猪221.5万头。
  综上所述,1999年我区生猪产销仍然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局面,价格将难以回升,目前各养猪场效益下滑,经营已十分困难,难再继续支撑,可能造成部分猪场特别是中小猪场被迫停产,将影响2000年上半年生猪产销,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为了保持我区生猪生产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减少养猪户的损失,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和调整生猪品种结构
  首先要停止审批生猪新建项目,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其次要加强生猪优良品种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养猪户饲养二元杂交母猪,发展瘦肉型猪的生产。利用当前生猪价格走低的有利时机淘汰生产性能差的母猪,促进养猪生产结构调整。
  二、搞活市场流通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切实做好生猪市场流通工作,积极开展生猪购销业务,搞好服务。二是要加快生猪和肉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实施生猪“批发行”、“产销直挂”、“连锁配送”等流通方式,扩大深加工,拓展市场。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非法行为。四是要清理生猪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各种乱收费。各地区行署、各市人民政府近期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生猪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进行一次检查,对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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