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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对哈体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对哈体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教联[1999]53号 1999年10月13日)
哈尔滨体育学院:
你院《关于哈体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哈体呈(1999)21号)收悉。根据你院竞技体育学校属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的特殊性,同意你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按接近生均培养成本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9500元,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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