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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1999]117号 1999年9月27日)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1998)42号文件和1999年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棉花发展战略不动摇
  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一白一黑”为重点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经实践证明符合新疆的实际,也符合中央的要求,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和发展。近年来国内棉花供大于求、销售困难、积压严重,国家决定利用价格杠杆等经济办法,调减棉花种植面积。对此,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对棉花种植面积、品种结构、生产布局作必要调整,建立适应市场变化的棉花弹性生产机制,大力推广高产优质植棉技术,靠优质、高产、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我区棉花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使我区的棉花生产稳妥渡过暂时难关,在新一轮竞争中获得新的发展。
  二、适当控制棉花种植面积,调整棉花生产布局
  根据国家明年全国棉田种植面积至少调减2500万亩和控制新疆棉区发展的棉花政策,我区棉花生产应作相应调整。调整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市场,优化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效益。调整的原则是:稳定宜棉区,限制次宜棉区,淘汰风险棉区,近期暂缓开发新棉区,重点压缩低产分散棉田。地处偏远且粮食不能自给的地、州、县(市),要下决心把棉花种植面积压下来,引导农民改种粮食或其它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兵团垦区也应按上述原则,严格控制植棉面积。
  棉花生产要坚持农民种植自愿,利益和风险自负的原则,用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觉走向市场,自行安排棉花生产。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效的种植业、林果园艺业、农区畜牧业。加强市场调研和预测,积极延长棉花产业链,提高棉花产业综合效益,使我区由棉花资源大区向棉花经济强区迈进。
  三、逐步建立政府指导下由市场形成棉花价格的机制
  按照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棉花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由购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为及时给棉农提供市场信息,引导棉花生产,自治区计委、物价、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棉花市场的调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系统,根据国内外供求状况、棉花生产成本以及区内地区差价等因素,在新棉种植前发布棉花收购信息参考价,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信息参考价不是国家定价,只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预测的价格信息。
  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要大幅度地拉开棉花质量差价,扩大品种和等级差价,不压级压价,不抬级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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