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更换价格电讯监测点的批复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更换价格电讯监测点的批复
(云价信发[1999]316号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玉溪市、曲靖市物价局:
  《玉溪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调整价格监测点的请示》(玉市价[1999]167号)和《曲靖市物价局关于要求变更省价格监测点的请示》均收悉,根据《关于建立云南省价格电讯监测网第二批监测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两市反映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两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将《通知》所列监测点中的通海县换为峨山县,会泽县换为沾益县。
  二、已撤换的通海县、会泽县不再承担监测任务,省物价局也不再为其配设相关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新设立的峨山县、沾益县两个监测点要尽快按照《通知》规定做好加入云南省价格监测网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玉溪市、曲靖市要抓紧督促辖区内所换监测点按《通知》要求,及时将配套资金4500元汇到省物价局指定帐户,同时让监测点将主管领导及确定的采价人员名单上报省价格信息中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