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支持系统
带状城市群向一体化、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支持。促进城市群发展的政策支持系统应包括税收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对外开放政策、人口流动政策等。对城市群综合开发项目,应优先立项、优先提供贷款、在一定时期内减免部分税收;对城市群内自然、设施、信息等各种资源应优先提供和优惠;在城市群中,应充分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政策;城市群之间科技人员流动应采取放开政策,在户籍方面给予方便和优惠。在各项政策中,应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利益均沾和各种资源、设施共享的原则。通过政策的支持和实施,引导发展方向,促进合作,增强整体功能,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5.积极培育城市群共同市场体系
为适应城市群体发展,应组建相对统一的大市场,按照价值规律要求,使城市之间的交易真正实现市场化。以批发市场为重点,发展商品市场,依托沈大、沈四高速公路,建设以大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铁岭、沈阳。大连市为主干线,辐射东北地区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以沈阳五爱、辽阳佟二堡、海城西柳、大连国际服装城等4大服装批发市场为集散辐射中心,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业消费品集散市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石化、冶金、电子信息、机械、建材等5大生产资料市场批发网络,从有型交易向无形交易过渡,与国际市场对接;有步骤地发展现代化零售业,增加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以金融市场为重点,培育要素市场。依托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发展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业,加快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规范商业银行行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工具的金融市场;以中国北方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带状城市群进程;加速发展技术、信息市场,规范市场行为,为知识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为加强区域共同市场的建设,可组建具有市场管理职能的共同市场管委会。
6.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辽宁带状城市群要实现一体化、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必须积极参加国际分工,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实现与国际经济接轨。特别是我们同日本有着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多渊源,具有一定的产业接续、经济互补和合理的区域分工,应在现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方式的合资合作。
辽宁目前产业结构调整将重点改造和发展冶金、机械、电子、石化,与日本向外转移的钢铁、石化、汽车、家电等产业对接的可能性和开发潜力很大,要积极进行技术合作;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推进企业经营权和股权出让、项目融资、BOT及海内外上市和建立海外投资基金等多种国际通行的融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推进私营企业利用外资;合作建立投资基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合作开发、工业技术改造、环保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合作开发等;开展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作,包括港口、机场。水利设施、高速公路、通信网络、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等,可与产业合作相结合进行综合性合作;积极开展科技与人才的交流合作,包括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留学人员与交流学者,特别是加强高层科技及决策人员的交流;联合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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